幸福街道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切实加强辖区生产单位安全意识
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幸福街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
现将部分点位隐患问题
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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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1
蒋唐再生资源回收站
曝光隐患一:
隐患问题:灭火器检查表单未更换
整改建议:更换灭火器检查表单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栓作为重要的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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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2
品牌冒菜
曝光隐患二:
隐患问题:就餐区域无灭火器材
整改建议:增加灭火器材
涉及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如果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包括没有配备灭火器,将会受到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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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3
沪都家园
曝光隐患四:
隐患问题: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整改建议:及时移出车辆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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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4
爱上养胃堂
曝光隐患四:
隐患问题:电动车飞线充电
整改建议:及时断电,将电动车移至充电点位充电
涉及法律法规:
若因飞线充电导致火灾,则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
主 办:幸福街道应急管理办
主 编:李明洋
责任编辑:苏婧雯
本期编辑:张 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