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教育改革的积极探索,也是促进消费、提升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就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秋假。这些政策为中小学春秋假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相关知识

根据《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今后中小学增加春秋假。实行长短假期有助于学生在学习期间有张有弛,劳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在全国率先进行放春秋假试点。

2019年12月12日,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的季节带薪休假。

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探索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

全国大部分省市学校仍未落实春秋假的相关政策。不过,也有一些地区正在试行春秋假,例如浙江省杭州市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进行中小学春、秋假试点。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春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秋假时间大多集中在9月28日至30日期间,有的城区明确秋假由学校自行安排,可组织学生秋游、运动会或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等。2015年起,浙江嘉兴市、温州市也推行高中"学段制"的教学安排,以2015学年为例,温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间从9月1日调整为8月25日,其中第一学段为8月25日至11月1日,11月2日-8日放秋假一周。第三学段为2月17日(正月初十)至4月底学考结束,5月2日至8日放春假一周。

来源:财联社、网络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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