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来县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网络诈骗案受害人资金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审批,惠来县公安局现依法对下列案件及被冻结账户进行返还受害人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1.被冻结账户 62148354****0369(户名:孙某国),决定返还衣某学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衣某学资金¥9900元(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
2.被冻结账户 62122625020****0195(户名:王某龙),决定返还吴某敏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吴某敏资金¥180000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3.被冻结账户6270613601****7504(户名:张某),决定返还高某勇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高某勇资金¥38000元(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4.被冻结账户62148322****2972(户名:林某龙),决定返还郑某文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郑某文资金¥28000元(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
5.被冻结账户62309103991****1002(户名:付某鱼),决定返还尤某勇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尤某勇资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6.被冻结账户62226213100****9606(户名:陈某妍),决定返还刘某利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刘某利资金¥25308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叁佰零捌元整)。
7.被冻结账户62262234****9617(户名:刘某文),决定返还刘某利被诈骗案案件受害人刘某利资金¥10001元(人民币壹万零壹元整)。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受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惠来县公安局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受害人。
联系电话:0663-6659269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来县南环一路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惠来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4日
来源:惠来警讯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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