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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企业能否控增量、减存量?法院办理“执转破”案件成本能否最大限度降低,处置成效能否进一步提升?近年来,连江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执破直通”机制,打通执行与破产之间的程序壁垒,实现人员、审查、职责、程序等直通,助力“患病”企业重生,推动“执行不能”企业市场出清,强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4年,连江法院共高效审结38件“执转破”案件,化解关联执行案件229件,盘活不动产3万多平方米,处置机器设备、工业厂房等资产共计3000多万元,清理涉企债务6.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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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前置

“僵尸企业”提速出清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多、周期长,如何在案件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加速“执行不能”企业市场出清?

0件→34件;900.25天→108.75天。

两组数据,有力地体现了连江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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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召开某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近年来,连江法院积极寻求解决之路,围绕企业有无财产、重整可能性、后续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因类施策。针对无产可破案件,采取打包摇号选定管理人、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方式缩短审理时长。针对有产可破案件,前置企业财产处置程序,将在破产程序中处置资产转变成执行阶段处置资产,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同时,提升企业债务清偿率,减少后续衍生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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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某家具有限公司查封现场

在连江某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纠纷一案中,连江法院通过财产处置前置的方式,收回款项70万余元,另一批流拍物由福州某家具公司保管。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审理后,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债权人数达43人,确认职工债权65万余元,其他债权500多万元,另有流拍物保管费用47万元,可供分配的财产70万余元根本无法抵销债务。连江法院于2024年7月2日宣告该公司破产。但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除、工作的结束。一边是众多职工的催讨,一边是日益增长的保管费用。连江法院经与管理人多次沟通联系,最终决定将流拍物以实物方式抵偿给保管企业,用于支付所欠保管费用,拍卖所得余款按照破产法规定依法分配。该方案最终得到债权人会议通过,43位职工获得清偿款61万余元,职工债权清偿率达92.98%,避免了后续职工维权问题。

“其实多数‘僵尸’企业在执行阶段就已不再经营,企业无财可破,无资抵债,许多申请人更倾向于在企业宣告破产后,通过向股东追缴出资的方式追讨欠款,这也是目前运用比较多的一种清偿方式。”连江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周文法官说道。

在其办理的罗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就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债权人与公司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股东向12位债权人支付款项36万余元,债务得以全额清偿,化解关联执行案件26件。

2024年,连江法院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34件,有产可破案件审理时长从900.25天缩短至108.75天;无产可破案件审理平均用时缩短至46.31天,极大提升“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速度,推进破产企业财产得到妥善处置和分配,提升债权清偿比例,实现纠纷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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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出方

“患病企业”涅槃重生

“执行不能”的企业被宣告死亡后,将极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尽可能地将“执行不能”变成可能,让“濒危”企业看到“生”的希望?

连江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灵活运用“执破直通”机制,仔细研判各个案件不同情况,针对性为企业问诊出方,分类施策、纾困解难,实现执行、破产、和解的高效运转,让一个个破产企业实现和解甚至重整,最后绝地重生。

2024年2月1日,福建某石油公司向连江法院申请对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破产审查。该破产案件立案审理后,连江法院主动联系管理人,敦促其积极履职。管理人联系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告知其应积极配合申报财产并移交公司账册等,并告知该公司股东,若其未足额出资,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将会对股东追缴出资。

“我们公司目前经营上出现了问题,能不能再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会尽快筹款,我们也希望公司能继续经营下去。”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面露无奈。

在获知企业愿意还款的意愿后,连江法院和管理人多次组织申请人、其他债权人与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协商,希望能帮助企业渡过眼前的难关。最终,经多方努力,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与申请人福建某石油公司及其他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汽车销售公司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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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到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回访

连江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走进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看到公司已重新投入运转,不时有客人走进店里咨询车辆事宜。“我们公司现在已经重新步入正轨,截至目前,公司已销售车辆60多辆,累计营业额达两千万元。”公司负责人难掩心中的喜悦。

除破产和解外,对无法履行债务的公司,积极获取外部投资,解决债务危机,实现破产重整也是一种重生方案。

连江县某林业开发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无力清偿债务,被移送破产审查。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该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清晰,公司虽陷入财务困境,但还有一定的客源,具有挽救可能,若能引入资金帮其渡过眼前难关,则能“变死水为活泉”。于是,法官多方奔走沟通,在管理人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找到重整投资人一次性投资152400元,原股东也自愿将名下股权无偿让渡给重整方,作为重整方提供偿债资金的对价。该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企业得以重整复活。如今,公司恢复正常生产,订单源源不断,已成功接到订单金额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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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赴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通过“执破直通”机制的有效运用,连江法院助力一个个“患病企业”得以新生,帮助解决了职工工资保障、税务缴纳、信访化解等一系列民生保障事项,有力推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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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

“双轨并进”提升质效

连江县是全国海洋大县,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依托这一得天独厚的禀赋,“冠海系”公司一度成为福建省最大的民营海运企业和造船企业。

2013年以来,由于企业管理不善等因素,“冠海系”公司逐渐陷入困境,陆续出现职工讨薪、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等问题。“冠海系”公司尝试自救,但因种种原因,均无法摆脱困境。2019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该案是连江法院审理的涉及债权人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的破产案件,如何妥善审理,关系到众多债权人的权益,更关涉连江县营商环境和民生保障等重要问题。”连江法院副院长林本剑表示。

为此,连江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多次前往债权人集中地区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发布债权申报公告、选任债权人代表等方式,加速推进债权申报确认。同时,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联系,指导、监督管理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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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政府与连江法院召开府院专题联席会议,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此外,连江法院积极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与连江县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冠海系”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展开探讨,帮助解决了税费减免、征信修复等破产重整过程中的难题,并在县政府的支持下,收回“冠海系”公司现金1600余万元,通过先行给付职工债权方式,为255名职工发放工资,解决了拖欠薪资问题,稳定了职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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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召开“冠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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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组织开展“冠海系”公司债权人领款仪式

2023年,“冠海系”公司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并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连江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这家被纠纷困扰4年多、涉及债权人达4000多人的民营企业得以成功盘活,实现255名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下全额100%清偿,累计清偿额度达6亿多元,累计消化执行案件301件,化解债务2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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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海系”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福建高院与连江法院法官到“冠海系”公司进行现场走访

破产案件不仅审理周期长,还涉及企业税务、企业员工安置、管理人身份确认等诸多事项,每一项工作都需要与不同的部门沟通协调,如何让破产案件流程简化,加速案件办理进度?连江法院提请县政府制定《连江县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县级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部门协调联动,为常态化破产案件审理提供指引和支持。

机制已经建立,如何有效地落实才是关键。连江法院将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到后续破产案件审理实践中,有效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衍生问题的解决,助力破产案件审理提速增效。三年来,连江法院共计为61家破产企业减免税款70万余元,发放破产援助基金30万元,与各地人社局联动妥善安置职工共计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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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连江法院 朱翠霞 陈杨蛉

编辑:念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