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4日讯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必要的审批事项,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滨州市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深挖内部潜力,主动作为,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服务流程,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四减”,优化办事流程。全面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四减”要求,纸质材料在减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率占比100%,审批环节应减尽减,实行“容缺”受理,以企业承诺代替各类证明材料,避免反复跑、多处跑,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速增效,合力推进各类投资项目加快落地。

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缩短项目落地时间。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全面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2024年以来,审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件,采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办理15件,承诺制审批率达到70%,切实降低企业编制成本,缩短编报时间,获得了企业的高度称赞。
持续推进业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联合县城乡水务局参加全省水行政许可业务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水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强化了业务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和监管中的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业务人员进一步掌握了自身职责,为今后更好的履职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下一步,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实现提高审批质量和监管水平的双赢。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通讯员 王亚宁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