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电视台等3月13日报道,日本一对男女今年1月初到北京的万里长城游玩,其间男子脱下裤子露出臀部让女生拍照。
如此行为实在不雅,两人很快便被保安抓住,而后受到行政拘留两周的处罚,理由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日本大使馆一度前往拘留所探视,从当事人口中得到解释说只是想开个玩笑。
目前,这对男女已被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来源: 长安街知事 环球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大个鹅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