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专题分析报告》在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中获得第一名;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运输毒品案、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罪犯杨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案件”……2024年,保山市检察机关围绕云南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为大局服务 助力“新保山”建设

2024年保山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5人、起诉3374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的2件检察建议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获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走私犯罪案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办理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涉案金额2亿余元的李某某、万某某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保山市检察机关协同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起诉职务犯罪68人,其中上级交办和指定管辖22人,涉厅级干部4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交流;以“三江一山”保护为重点,开展红火蚁等外来物种防控、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古茶树保护、三江流域生态保护等公益诉讼监督,守护高黎贡山、澜沧江、怒江、龙川江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同时,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7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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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举行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暨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培训(2024年8月20日摄)。

为人民司法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保山市检察机关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境内协同犯罪等案件,助推水环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办好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活动。

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检察长接访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制度,受理群众各类信访445件,回复、答复率100%,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鲁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典型案例;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参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双下降”,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项目获保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铜奖”。

为法治担当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保山市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2024年开展侦查活动违法监督245件,提出、提请抗诉13件,采纳率100%;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50件,采纳率100%;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516件,其中昌宁县院办理的拖某生效裁判跟进监督案获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此外,保山市检察机关注重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履行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4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解决32户集资建房户入住20余年办不了产权证的难题,助推同类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精准规范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关切的“老大难”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6件,提起公益诉讼21件,隆阳区院办理的盖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个基层院被确定为“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完)(王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