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夏文添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会同住建、文旅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强化部门协作,明确任务目标,形成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充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麦积区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

《细则》明确,各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对辖区内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非遗工坊、非遗传承场所等进行走访调查,全面客观地掌握辖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现状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住建局积极发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的牵头作用,积极指导各镇做好保护工作,对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文旅局统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结合传统节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和宣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和利用;住建、文旅部门发现破坏历史建筑、文物,违规开发利用、贬低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卖非遗珍贵实物等行为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细则》提出,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既依法督促又协同履职的关系,探索建立“法律监督—规划管控—专业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实现多赢双赢共赢,共同构建“行政+检察”的文化遗产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