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晚,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内巡逻执勤,20时许正是车流量较大的时候,然而这时一名儿童却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街道来回穿梭,这一行为极其危险,执勤民警即刻上前将其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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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询问,众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名儿童年仅 10 岁,而环顾四周,并未见其家长身影。民警通过耐心询问,获取了孩子家长的电话号码,并很快联系上了其母亲。电话接通瞬间,这位母亲的第一反应竟是询问是否会被罚款,如此态度,实在令人咋舌。民警严肃告知情况后,通知其母亲立刻赶到现场。

待家长匆匆赶来,民警严肃地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原来,春节假期在永福探亲期间,这名儿童通过母亲的手机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竟多达 20 多次。起初,孩子母亲矢口否认知晓此事,然而在民警的进一步追问下,她才道出令人震惊的话语:得知孩子骑车后,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夸赞孩子骑车技术好,觉得不会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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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再次严厉指出,这属于违法行为,无疑是在孩子的生命安全线上“玩火”,给孩子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都埋下了巨大隐患。在民警一番语重心长的批评教育后,孩子和家长终于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满脸懊悔地表示以后绝不再犯。随后,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离开现场。

广西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家长朋友们,务必将交通安全视为重中之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每一个孩子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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