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日17时许,临渭大队保丰中队民警在渭南市临渭区渭桥路查酒驾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经民警检查,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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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引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罚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
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
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编辑:闵盼龙
荐稿:我是环境热线的粉丝
来源:临渭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