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出租屋、网约房等地就容易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地,请你们务必依法经营。”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对前期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向经营者叮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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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对前期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实地检验办案成效。(图片来源: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

2023年11月,未成年人小莉(化名)在出租屋内遭阿强(化名)性侵,利通区检察院对阿强提起公诉的同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辖区内部分私有房屋出租时未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房屋所有人也未履行相应的治安责任,公安机关对房屋租赁治安监管存在盲区。

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排查,发现一些出租屋、网约房因缺乏有效监督,无访客登记、无信息核查、无营业登记等现象屡见不鲜,“入住自由”“证件自由”等成为未成年人选择入住的理由,未成年人租房游走在“灰色地带”。出租屋、网约房等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犯罪人员作案的“温床”,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后,利通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磋商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情、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并就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建议。会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形成的磋商意见积极响应,立即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出租屋经营者进行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并建立长效机制,向未成年人租房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为进一步推动出租屋、网约房等规范经营,确保后续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利通区检察院“小白杨”未检团队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普法课程、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提高房屋所有人、旅馆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强化溯源治理;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监护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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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