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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针对“六条鱼+牛蛙”(分别为:大口黑鲈、乌鳢、鲫鱼、鳊鱼(边鱼)、大黄鱼、黄鳝、牛蛙)药残突出问题,专门发布了攻坚治理明白纸,从源头上监管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广东省作为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基地,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规定。近期,广东省相关政府进一步加强了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工作,推动当地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期佛山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在塘头、经销店、生鲜市场、流通加水站等的各大水产人士聚集点加强宣传,按出塘报备、逢出必检、开证上市三步曲标注具体操作指引(如下图所示),以便广大养殖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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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佛山地区主养的大口黑鲈(也称:加州鲈)、乌鳢(也称:生鱼)经常检出问题的药物做了列举,指出养殖这两种鱼禁用孔雀石绿、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三类药物,一旦使用就违法;对常规药物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类等超标判定值也做了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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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民生问题,也是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广大水产从业者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学习科学用药知识,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台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和超范围用药,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水产品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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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燕云
编辑:刘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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