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近日,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份致“各单身工友”的《通知》引发热议。该《通知》称,要求各单身工友(28岁至58岁,含离异)限期内成家立业,组建家庭,“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2月14日,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公司已接到当地人社局下达的整改指令,现已叫停该《通知》。
涉事企业被要求整改,通知所提规定已废止
舜天集团官网介绍,该公司位于山东沂南县,成立于2001年。公司是省市化工骨干企业、临沂市50强企业、全国三聚氰胺领军企业、沂南县工业企业纳税大户。
此前,该公司发布《通知》称,舜天化工集团推行“勤劳美德,忠孝仁义”精神文化,要求各单身工友限期成家立业。
通知称,现通知单身员工,于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若无法完成,员工需写检讨甚至离职。督办考核单位为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14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被要求整改,“《通知》中所提的这些规定,已经被废止了”。
当地官方人士也向封面新闻确认,当地人社局已约谈该企业,并下达整改指令。
律师:以法律为底线,避免“家长式”管理
2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律师。
王建表示,首先,企业强制要求员工限期结婚侵犯了《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权,也是对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权的不尊重。
“其次,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仅在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情形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建表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能是随心所欲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协商等民主程序才算合规的。
此外,企业规章制度也需符合其他法律法规,且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这家企业以此通知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处罚员工,肯定是要败诉的,甚至公司也会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整改或处罚。”
王建表示,尽管现在很多企业被曝出设置各种奇葩制度时都声称初衷是“关心员工的生活”,但企业过多干涉员工个人生活和隐私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他认为,制定规章制度时需以法律为底线,避免“家长式”管理思维凌驾于法律和个人权利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