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玫瑰与巧克力装点浪漫,但法律才是守护真情的铠甲。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梳理恋爱关系中几种高频法律纠纷,教你用法律智慧为爱情护航。
一、恋爱“表白”会构成性骚扰吗?
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按照行为方式分类,性骚扰可以分为言语性骚扰、行为性骚扰、环境性骚扰;按照发生场所分类,性骚扰可以分为校园性骚扰、公共场所性骚扰、职业场所性骚扰、家庭性骚扰、网络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表白本身是一种表达个人情感的正常社会行为,只要在尊重他人意愿、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进行,不含有任何强迫、侮辱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是不会构成性骚扰的。
所以,我们也提出一个小问题供各位思考,那种霸道总裁式的“壁咚”式告白,是否属于性骚扰呢?
二、恋爱转账520、999、1314,分手后是否能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支出金钱及互送礼物的消费行为,应综合考虑行为的目的、金额、用途、日常生活经验、双方的财务状况、善良风俗等因素对性质予以认定。
但对于为维系感情的小额财物赠与、小额转账,特别是基于社会常识能够认定具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数字转账,通常被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行为,这些金额因为具有特殊含义,一般被视为赠与,一旦交付,赠与方不能要求返还。此外,在情人节、生日、纪念日等特殊日期进行的小额转账一般也会被视为赠与,不支持返还。
三、租个“伴侣”过情人节,合同如何认定?
租情人过节的合同,本质上隶属于雇佣关系的合同,雇主与受雇方就租情人过节签订的合同有效与否,需要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
如协议只是约定节日期间受雇方陪同雇主逛街、游玩、采购、吃饭的话,那该协议约定的内容便为有效;但是如若协议约定拉手、拥抱亲吻、以恋人身份约见亲友等内容,则会因为涉及人身性质而违背公序良俗被确定为无效合同;租友期间,赠送给对方的财务,属于赠与物,不能要求返还。
严重的一些情形,如果协议约定陪睡、有偿性行为等内容,则会涉嫌卖淫嫖娼,会受到相关社会治安处罚或刑法惩处;租友期间,如果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的,女方可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
四、网恋遇到“杀猪盘”被骗钱骗物,如何维权?
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冒充美女帅哥、成功人士,在社交平台上包装建立完美形象,接近被害人培养感情,甚至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有“内幕信息”等为名引诱被害人至虚假平台投理财,以此骗取被害人巨额财产。
对于受害者来说,及时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在发现可能被骗后,要保存好与骗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投资平台相关信息等证据,这些将是维权的关键。
而维权途径主要包括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侦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骗子返还被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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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