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森林法采伐管理制度,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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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张凌飞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张凌飞律师补充: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张凌飞律师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真诚,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等民事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从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