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20日讯:男教师在女同事屋内偷装摄像头,被抓后却狡辩称“自己只是为了测试摄像头”。近日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偷装摄像头引发的精神损失索赔案,被告谭某为满足一己私欲居然在女同事房间内安装了摄像头,虽然谭某安装的摄像头正对着女同事的床铺,但是在庭审中谭某依旧坚称自己是为了测试设备而非偷窥,最终法院判决谭某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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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案发前谭某和管某都系东莞当地某学校教师,所以两人在工作中多有交集,某日早晨,谭某发现管某的房屋钥匙放在了办公桌上,随后谭某便将管某的钥匙拿走并前往管某的住处,随后谭某便将自己购置的微型摄像头安装在了管某房间的空调出风口。当天下午管某回到住处后不久便发现了异常,随后管某发现了安装在空调出风口的摄像头,随后管某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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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情相对比较简单,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谭某,紧接着公安机关就对谭某作出行政处罚:警方认定谭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侵犯他人隐私,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拘留期满后,无颜再回学校的谭某辞职并返回原籍,而管某则因谭某的行为在其心理上造成一定影响并为此就医,为此管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谭某应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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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庭审前谭某曾给管某手写道歉信,但是其在道歉信中始终否认自己的偷窥行为,对此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定:谭某信中及一、二审答辩时均否认其偷窥隐私的意图,其本人缺乏悔过态度且未获得受害人谅解,所以谭某应该重新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对此有网友表示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谭某明显是买好设备等待时机,所以独居女性还是要管好自己的房间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