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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准备今天写一下美国最高法院关于TikTok案的判决,分析一下判决书的。

但是,想想这两天来发生的事情,决定还是再写写韩国。却不是分析韩国当前的局势,而是有一些话不吐不快,否则心中郁闷难解。

从上个月以来,嘲讽我、挖苦我的读者就不在少数。

最开始,我写了几篇文章,说尹锡悦的戒严违反宪法,并且详细说明违反了韩国宪法的哪些条款。我说尹锡悦被弹劾也不冤,有人不服,气冲冲地冲着我就来了。

后来,尹锡悦被弹劾后,韩国公调处向首尔西区地方法院提请逮捕令,于是我写了文章,我在文章中说公调处的行为违法。这一次,来骂我的、针对我的人就更多了,搞得我接连写了好多篇。

尹锡悦违宪,自不必多说,看看宪法就知道了。

我之所以认为公调处违法,是在阅读了大量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

并不是因为尹锡悦以及他的律师团、国民力量党说公调处违法,我才跟着附和说公调处违法。

我阅读了《成立与运营高位公职者犯罪搜查处法》英文版的全文,看了《韩国刑法》英文版的相关条款,把韩国宪法的中文版与英文版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以排除其中的翻译干扰。我是在阅读了这些条款后,从而得出的判断与结论。

我在几篇文章中,都详细列出了这些条款的内容,并且做了翻译。你不去看那些条文,不去看那些分析,只看一个结论,然后就来开骂,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你可以有你的看法,我就不能有我的看法?

有人说:法院都认可了公调处的逮捕令,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质疑法院?

我凭什么?我之前的文章不是解释过了吗?我还提到过为什么法院是多级审理制、为什么会存在多人审理制。

但凡能够理解“罗伊诉韦德”案为何成立、后来又为何被推翻,都不会那样向我提问。

难道当美国最高法院以7比2做出裁决后,多数派大法官会去指责少数派大法官,说他们的认知错误吗?况且,7比2的多数派裁决,在多年后也可能会被最高法院自己以6比3推翻。

为什么会有释法、释宪的说法?为什么要“释”?什么叫“司法能动主义”?什么叫“司法克制”,理解这些概念,是很有必要的。

有人说我狗屁不通,让我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代替韩国法律。

他要这样问我,其实他还不如去问尹锡悦的律师团。他可以这样问他们:法院都判了,你们凭什么还认为公调处违法?你们懂不懂韩国法律?你们不要用你们自己的想法去代替韩国法律!

公调处的理由,法院的理由,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写了这么多篇,我当然知道他们是什么理由,只是我觉得站不住脚而已,而且我在文中也提到过公调处的理由。

我不会单纯地因为法院的决定,就改变我的想法。

如果哪一天,我的观点变了,那也是因为自己在思考中得到了不同的结论,而不是人云亦云。

这算是我第四次因为写国际上的事情,而被自己公众号的关注者冲锋了,前三次都是关于乌克兰的。

有一次我说乌克兰发布的俄军数据应该被理解为伤亡数,而不是阵亡数,否则,数据就严重失真了,于是一大群关注者来骂。

后来,我说美国将军援与乌克兰改革挂钩,乌克兰不改革,就难以得到军援。随后又是一大群人来说我造谣,我只好写篇文章《夜半惊醒,万般无奈,发文自证》回应。

去年初,我说泽连斯基可能要解除扎鲁日内的总司令职务,又有许多人来骂我传播俄宣。我只好写篇文章《“你为什么传播谣言?”》作为回应。

有些关注者似乎并不在意我也是支持乌克兰的,他们只管开骂了事。

韩国这个事吧,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将政治性考虑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

到韩德洙就任代理总统后,也是这样。

比如,在关于否决权的问题上,在关于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问题上,双方的表态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我在以前的文章中也分析过。双方在相关问题上都是从政治层面出发,而不是从宪法及法律层面出发。

到崔相穆就任代理总统后,在野党也一度称崔相穆协助内乱,要搞弹劾威胁,在野党这不是胡扯吗?

对于尹锡悦违宪戒严和公调处搞违法调查的问题,要一码归一码。

确实,我支持韩国保守派,我也清楚,尹锡悦大概率是会被宪法法院解职的。但这不意味着我对公调处和在野党的批评都是出自立场,而不是出自法律与制度分析。

我也知道,这些文章给读者提供不了什么情绪价值,反而让我自己的情绪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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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一个热心的、关心我的读者在文章中的评论,不过那篇文章与韩国无关。

我知道什么样的内容受欢迎。谁愿意看法律条文啊,谁愿意看枯燥的制度比较和分析啊?没几个人的。许多人真的就是来检查你的想法是不是跟他一样的。

你要清楚,没有一个人会与别人在所有问题上都是一样的看法。你要是真想了解一下韩国,我给你推荐我的两篇文章:《无处可逃:尹锡悦“束手就擒”的真正原因》与《尹锡悦“暴走”的根源,及韩国的另一个不定时“炸弹”》。我并不是说这些文章有价值,我是觉得,你应该认真看了这些文章后,再决定是否嘲讽我、挖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