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服务特别是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管理,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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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就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提出哪些措施?

《通知》指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猎头服务等均属于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当依法向住所地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同时,加强准入监管的措施,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对承诺事项加强核查,督促机构信守承诺;对近年来出现较多的以公众号、App、短视频等方式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甄别、排查;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予以关闭或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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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点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哪些行为?有什么措施?

“《通知》聚焦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虚假招聘、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就业歧视、违规收费等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规范招聘信息发布方面,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规范招聘信息发布格式、细化明确要素内容。招聘信息应当列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信息应当真实、合法。

在落实机构信息审查责任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完善审查制度和措施,依法对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采取线上智能审核、后台人工审核、线下人工考察、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资质信息动态监管、受聘人员回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发布信息审核把关,禁止发布违规信息。

在落实机构数据安全责任方面,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保证平台网络安全、稳定运行,要安全管理有关数据,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求职者个人信息,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在规范机构收费行为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及所属网站平台上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刘飞 责任编辑 常莉娟 编辑 张朝杰 审核 张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