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真实入职意愿,却伪造工作履历等,虚构掌握高净值客户资源能完成巨额业绩,诱使多家公司招聘其入职,骗取19家单位共9万余元薪资……80后女子张某的“操作”让人感到震惊,她也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1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张某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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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资料图片

虚构掌握高净值客户资源

诱使多家公司招聘其入职并骗取薪资

今年35岁的张某是安徽芜湖人,大学文化,住在上海市长宁区。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至案发,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工作履历、离职证明、学历证明等入职材料,虚构掌握高净值客户资源,能够完成巨额业绩,隐瞒自身没有真实入职意愿的真相,诱使多家公司招聘其入职。

入职后,张某又通过虚构工作日志、打卡记录及雇佣他人冒充高净值客户等欺骗手段,制造为被害单位努力工作的假象,以此骗取公司支付薪资,实际并未帮助被害单位产生真实业绩。经审计,目前查证张某骗得19家被害单位支付的薪资共9万余元。

2024年4月24日,张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退还部分赃款并获得部分被害单位谅解。2024年4月24日,张某被取保候审。2024年12月16日,检察院指控张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审理期间退缴违法所得7万元

一审:构成诈骗罪,判二缓二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某退缴了违法所得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自首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退还8家被害单位共计28,407元,并取得谅解,审理期间又退缴了7万元,故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上述判决书显示,法院要求被告人张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杨珒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