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钰 封面新闻记者秦怡

最近,成都郫都出现了“别人家的小区”。

1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位于郫都区郫筒街道双柏社区的精城名典小区开启了“新年福利”模式,不是礼物也不是购物券,而是直接给业主发放现金红包,金额从100元至5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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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现场

“你家商铺是72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共计288元……”业主彭启伟一家专程从深圳赶到精城名典小区领取公共收益,虽然商铺已租出去,但他时刻关注着小区的动态。

该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负责人何仕宜向记者透露,此次小区“新年福利”发放总共658户,总金额24万余元。发放标准根据房屋面积的不同,按照4元/平方米予以发放,发放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5日。

这笔“天降横财”究竟从何而来呢?原来,这并非凭空而来的福利,而是该小区公共收益的分红。据悉,自2019年第一次分红后,该小区就暂停了发放,而是将小区公共收益持续用于小区环境改善等。记者在精城名典小区门口也注意到,这里设有收费停车场,且出入口处安装了广告牌,显然是小区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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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仕宜介绍,今年是第二次发放,而这些收益主要来自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投放和停车位的出租等。“我们在扣除必要的基础建设设备和环境美化支出后,业委会决定拿出24万余元回馈业主,共同分享小区治理和社区发展的红利。这些都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我们业委会只是负责将收益发给业主。”何仕宜说。

然而,在面对公众最关注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产生的收益均归业主共有,这些收益怎么管理,又该如何使用的话题时,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思源给出了专业解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中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组成主要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公共区域的场地租金、公共设施使用收益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剩余部分属于业主共有。例如,小区内电梯轿厢广告、公共场地停车费、公共区域出租摊位的租金等收益,都归全体业主所有。”胡思源说。

精城名典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彭时梅表示,公共收益用在刀刃上才更有价值。“随着小区‘房龄’越来越老,需要维修或更新的地方就越多,小区公共收益按规定补充物业维修资金或用于共有部位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才能让房子更好地‘延年益寿’。”

双柏社区相关负责人提到,不管小区公共收益如何使用,都一定要按季度或年度定期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收益来源、金额、使用项目、支出金额等明细;公示地点应为小区显著位置,如公告栏,也可同时通过业主群等方式发布,确保业主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