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特殊的公安交警队伍。
他们随时待命,对辖区每一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深度调查,迅速梳理出人、车、路、环境、管理等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总结出事故发生的共性规律和特点,从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用行动默默守护着群众的生命安全。
这支队伍就是由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的全省首个具有编制保障的交通犯罪侦查大队。
自2024年以来,该大队累计开展深度调查223起,发现各类隐患601处,推送建议291条,对136名交通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8名犯罪分子分别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诈骗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对20余个企业及个人行政处罚总额105000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01%、5.57%,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一次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宣教之变
“行刑教衔接”警示全覆盖
查办一起案件、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自去年以来,德州公安交警聚焦以案示警,以交安委之名,定期召开全市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结合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做到警钟长鸣。
2024年4月24日,齐河县发生一起重型货运车辆碰撞电动三轮车致1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对肇事车辆进行过磅称重,该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达123%,为典型的“百吨王”肇事肇祸案件。
经深度调查发现,肇事车辆挂靠企业名下较多车辆存在后台掉线和严重超载处罚记录。经统计,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该企业超限运输率高达40%,专案组将证据固定后推送属地交通运输局,最终对违法企业进行1.1万元行政处罚。
德州公安交警针对物流运输企业、货运集散场站、快递外卖公司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动态监管责任未落实、重点隐患排查不详实等尚不构成犯罪但已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违法问题,积极联合应急、交通、市场、城管等部门对涉案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社会面交通安全警示震慑效果良好。
接下来,全市公安交警将立足德州工作实际,紧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两个重点环节,深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助推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质效提档升级。
理念之变
从“处理”到“预防”
在德州各大路口,行驶的大中型车辆右转弯时会自觉“暂停”,待驾驶员观察确认具备安全行驶条件后,才缓慢通过。这一切看似“约定俗成”,其推广过程离不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
2022年5月19日,德城区湖滨南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一辆重型货车右转弯时,与自行车骑行人发生碰撞致其当场死亡。当时,原事故处理大队技术队、情报分析研判中队等多警组20余名警力迅速向现场集结。经“空地一体”查证、同步连勘、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嫌疑人员很快在施工工地被控制。但经过深度调查,肇事车辆却事发有“因”:驾驶员未按规定“右转必停”;企业法人和安全员明知车辆严重超载仍纵容车辆上路;企业未遵守运输要求,加剧了行车风险。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急召集相关企业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会议上,警方通报案情进展,并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一一签订承诺书,从源头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做深做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德州交警始终在探索。2022年11月16日,全省首个具有编制保障的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在德州揭牌成立,赋予这支队伍统筹专业打击与交通管理职能,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显性路面问题和隐性源头问题同步开展调查,有效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为彻底扭转交通事故“发生、处理、再发生、再处理”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制约交通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瓶颈性突出问题,德州公安交警深化推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改革,探索构建符合市域特点且实战效能显著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新模式,形成了交通事故“处置、处理、打击、研判、推送、整改”深度调查闭环,拧紧违法打击“核查、溯源、移送、督促、反馈”责任追究链条,实现了深度调查与专业打击有机融合、一体运行,推动交通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成功转型。
打击之变
“以打促防”震慑违法
2024年7月22日凌晨,京台高速公路陵城区段北京方向发生一起3车追尾致1人当场死亡、1人严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深度调查发现,这起事故不“平常”:其中1辆河北牌照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不符合工信部对此类车辆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的相关规定,但该车2024年审验记录却显示由烟台某县一机动车检测公司审验合格。
经询问肇事司机,其并未驾驶该车到该公司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而是通过“车虫子”帮助办理车辆检验,推断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专案组立即奔赴济南、烟台、石家庄等地开展线索摸排,固定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证据,后向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交案件线索。目前,已有3名涉案人员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批准逮捕。
如今,德州已建立“市县一体、协同发力”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体系,为一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加挂“交通犯罪侦查中队”牌子,赋予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打击处罚和安全生产事故深度调查职能。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和工作机制。同时,交警支队不断调整优化全市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持续赋能。
德州公安交警聚焦源头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生产、改装、销售车辆,出具虚假检验文书,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养护施工作业“四类”重点交通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动传统刑事侦查思维与现代刑事侦查技术相结合,根据新型交通类违法犯罪特点,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比对、无人机跟踪刻画轨迹、市县一体协同联动办案、公检法常态化联席会商等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严肃责任追究,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
治患之变
“一案三推送”协同治理
2024年8月13日,宁津县发生一起因重型半挂牵引车闯红灯导致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直接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一系列问题,最终经过“一案三推送”实现异地协同治理,精准治患。
事发后,办案民警在事故调查中得知,肇事车辆挂靠在滨州市一家物流企业,长年途经德州从事货物运输,肇事驾驶人从未接受过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薄。经深度调查,滨州市这家物流企业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及安全生产例会台账存在“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未到场由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涉嫌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情况的违法行为。专案组立即将涉案车辆挂靠企业违法情况向滨州市惠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隐患问题推送。2024年10月,该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处行政罚款5000元。
德州公安交警着眼过境车辆肇事肇祸问题突出的迫切形势,不断加强与肇事车辆所属外地市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共治,协同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并同步将调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属地党委政府、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公安部门进行“一案三推送”,向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单位推送隐患问题公函23件,有力倒逼外地市大型货运企业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大型货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工作,彻底扭转了过境车辆严重违法频发、违法打击质效低下、警示震慑效果不突出的堵点困局。
“货车亮尾,右转必停”“一亡四警,六线强宣”“两办两限,两查两补”“恶劣天气,五措七响”“一盔一带”……德州交警创新推出的一项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技战法,都是对深度调查结果的成果转化和落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