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复用餐饮具1)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石门县夹山镇完全小学食堂、石门县伍壹玖甲渔小院等餐馆重复使用的餐饮用具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9月26日至10月17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委托常德市食品检验所、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石门县夹山镇完全小学食堂、石门县伍壹玖甲渔小院等餐馆重复使用的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经检验,13批次复用餐饮具均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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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向上述被抽样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依法要求其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经过调查取证,上述被抽样单位均由于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复用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该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