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网
“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
这种浑话你听过没有?
一开年,针对涉企任性执法、随意执法,两部委同步发声——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同一天,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要“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个中信号,相当明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部门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源:新华社
一
去年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案。
根据披露,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6月,他们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行驶途中,杨某某对沈某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沈某后来在浙江湖州跳车逃跑并报警。
这是典型的“远洋捕捞”、牟利性执法。接警后浙江司法机关介入,最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向法院起诉,法院分别判处杨某某、占某某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当时,浙江省检察院通报说,“趋利性执法司法严重损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重污染执法环境、影响司法公正、损害法治权威、破坏营商环境”。
这次,司法部负责人在解释国办文件时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不规范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涉企检查中乱作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该查的没有查、不该查的又去乱查”。
去年11月,司法部发布了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其中山东某市的案例很典型:从2021年到2023年7月,当地某天然气输送公司共接受592次检查,接待检查人员7322人次,涉及省、市、县、乡四层级,多个执法领域。
设身处地想想,如此多头高频的检查,让企业怎么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必须在制度和法律上对其合法经营与依法所得予以保障。
针对上述涉企执法和检查乱像,《意见》明确规定,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规范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还有的地区明确,执法人员若执法不扫码,商户有权拒绝检查。
这些规定,是真正在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事实上,从二十届三中全会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并对相关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不是说不能检查企业,违法犯罪的当然要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食药品等还要严查。但执法权,要限定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都很重要,只有统筹把握,才能让企业有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
可以说,从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再到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信号是积极而且明确的: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让民营企业家有稳稳的安全感!
文/辛夷、云鹤
编辑/云歌
来源/侠客岛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