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宿松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金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金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财物、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房产开发、工程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金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金星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