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通过,任命刘光辉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衡水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建安辞去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接受张润生辞去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担任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8日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艳军辞去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同时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8日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武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任命:郑莉莉为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8日

武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月8日武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海初为武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 宁的武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邢台

柏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八号)

柏乡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决定:

接受宋伟同志辞去柏乡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柏乡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柏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九号)

柏乡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任命:

范晓晨同志为柏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柏乡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威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王威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高明试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已于2024年11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刘勇试任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已于2024年11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刘瑞吉试任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已于2024年11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张自军试任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副局长,已于2024年11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于丹军试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副院长,已于2024年11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因机构调整,李淑萍原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曹子辉原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关于白如玉等

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一、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李多才同志为县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建国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凯同志为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庚浩同志为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精细化工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多才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建国同志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 凯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会强同志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凯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福广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二、白如玉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尹维康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 宏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红军同志为县职教中心校长;

白如玉同志为卢龙开放大学(卢龙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刘会娟同志为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

丁 芳同志为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