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增收。2024年,池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7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27.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7%。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失业“有保障”。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被认定失业人员给予失业保险。全年为3376名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3311.24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685.44万元。
参保“享补贴”。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给予养老补贴350元/人/月,医保补贴100元/人/月的社保补贴。全年为6320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次1626.51万元。
托底“能安置”。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业,全市开展公益性岗位2316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79.1万元。全市51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1542人。
提技“给支持”。组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共为2421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441.4万元。
创业“投资金”。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服务工作,全市共为151人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46.5万元,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640人次,发放创业贷款3.6亿元。(池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