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

逐渐活跃起来

然而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行为

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射洪公安严厉打击

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全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案情回顾

近日,射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等三人在沱牌镇租赁的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为消除安全隐患,治安大队立即联合沱牌派出所展开调查,经依法对该民房进行检查,在其房屋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计90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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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后续的清查行动中,治安大队再次联合太和派出所迅速查处另一个烟花爆竹储存窝点,并现场查获税某、高某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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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张某某、税某等五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射洪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查获的烟花爆竹第一时间已被转移至专用存放地点,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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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存储和销售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公共安全。

广大市民切勿通过朋友圈、网络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销售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微播射洪

编辑:孙 各

责编:王 遂

编审:唐祥丽

终审:周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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