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和《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
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两项规程”,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蒋为杰律师受法律铭家讲堂邀请,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近二十年刑事办案经验,聚焦庭前会议和非法证据排除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两高三部《庭前会议规程》《排非规程》深度解读——审、辩、控三方视角”为题作专题授课。
蒋为杰律师深度解读两高三部“两项规程”出台的背景和重要现实意义,通过比较两项《规程》条文内容变化,详细讲解了庭前会议的启动条件、通知、权限等问题,重点分析庭前会议对于解决“证据问题、舆论问题、程序问题、赔偿问题”的关键作用,并深入讨论了非法证据排除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讯问合法性核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关键问题。
律师简介
蒋为杰律师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曾在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审理案件】
先后审理刑事案件3000余件,包括国家监察第一案李某挪用公款案、某区民政系统系列贪污案、税务系统系列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林某某集资诈骗案等涉众型犯罪案件。宣告无罪案件3件,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件,改变公诉机关罪名、法定情节50余件。
【著作•荣誉】
撰写的李某某抢劫案判决书被北京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在《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审判前沿》等期刊发表《刑事涉案财物没收的规制》等文章40余篇。出版《刑案研解》(独著)一部,《法官、检察官办案经验》(合著)三部。曾先后被聘任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等院校硕士生校外导师,中央民族大学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多次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工商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院校就《刑法上的占有在此罪彼罪、既遂未遂中的展开》《诈骗罪若干疑难问题》等进行讲授,到中央电视台《法治天下》就审理的刘某故意杀人案接受访谈。获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