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撑起幸福伞
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意见》从养老服务网络、服务形态等方面提出目标和路径,更好保障近3亿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幸福晚年。这是我国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将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撑起幸福伞。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97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21.1%,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发展,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晚年生活期盼与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将更为明显,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首要任务。
《意见》明确,重点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构建贯通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利于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之间、老城区和新城区之间养老服务差异,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刚需,也是缓解全社会养老服务焦虑的当务之急,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意见》明确,“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建设具有连续、稳定、专业服务功能的家庭养老床位”,“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加强残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收住失能老年人,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失能老年人照护是个系统工程,围绕照护谁、在哪里照护、谁来照护、如何照护、如何保障照护等重要问题协同发力,就能让失能老年人获得更高水平照护。
养老事业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精神文化等各方面服务和支持的综合性事业,涵盖了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乐等多个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础;养老产业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助推养老事业提质增效。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联系密切,共同为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提供支持和服务。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
《意见》提出,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发挥政策与技术的赋能支撑作用,能让“养老”变“享老”的温暖图景成为现实。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更温暖。(向秋)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