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春运的大幕即将拉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二大队正紧锣密鼓地开展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行动执法检查。当巡查至S62余册高速K129+000上行的石桥大桥时,执法人员的目光被桥下异常堆积的大量玉米秸秆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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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贵州省交通执法七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清理易燃物。

执法人员当即行动,迅速联系周边村寨,一番打听后了解到,原来是附近村民为防止玉米秸秆受潮,贪图一时便利,将秸秆堆放在了桥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拨通村民电话,耐心地向其普及法律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高速公路桥下严禁堆放任何易燃物品与垃圾。同时,为让村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执法人员用最平实易懂的话语描述可能引发的可怕后果:“您瞧,这桥下空间堆满易燃的秸秆和垃圾,简直就是个‘定时炸弹’。一旦有点明火,秸秆瞬间就能被引燃,火势会在封闭的桥下空间呈燎原之势,眨眼间蔓延开来。而且桥下空气流通不畅,浓烟滚滚,高速公路上瞬间就会白茫茫一片,司机啥都看不清,行车安全可就全没了保障!”听闻此番解释,村民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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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七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清理易燃物。

由于村民此时并不在现场,可眼瞅着这堆秸秆随时可能引发大祸,执法人员心急如焚。出于对职责的坚守和对公众安全的担当,他们没有丝毫犹豫,决定主动清理这些秸秆。寒风中,经过15分钟的紧张劳作,执法人员将原本堆积如山的玉米秸秆被全部清理干净,石桥大桥下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全与整洁,过往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以切实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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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清理后的桥下空间。

在此,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二大队郑重向社会发出温馨提示:高速公路桥下严禁堆放易燃物、倾倒垃圾等一切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在日常行车途中,倘若发现此类违规行径,请立刻拨打“12328”报警服务电话。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爱路护路的坚固防线,守护大家的出行平安!(文/图 陈飞跃、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