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卷一《武帝纪》的最后,写到曹操去世葬于高陵,后面就是裴松之注引《曹瞒传》,用四个小故事写了曹操的酷虐变诈。
是为黑而黑还是真相就是如此,我们不得而知,这里写出来姑且当故事看一看。
第一个小故事:处死边让
曹操担任兖州牧的时候,陈留人边让曾用言语侵犯曹操,曹操一气之下直接杀了边让,还进行了夷族。
袁忠和桓邵知道这件事后就害怕了,因为袁忠担任沛国相的时候,曾想着用律法治曹操的罪,而沛国人桓邵也轻视曹操。
两人害怕曹操报复他们就跑到交州避难,曹操就派使者让交州太守士燮把他们都杀了。
桓邵在即将被杀的时候,跪在院子里求饶,结果曹操说:“跪可解死邪?”说完就把桓邵杀了。
第二个小故事:割发代首
曹操曾经下达过一个命令,即“士卒无败麦,犯者死。”这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庄稼,不让军队给糟蹋了,如果有人不听,就是死罪。
结果有一次,曹操的领兵经过一片麦田,大家为了不毁坏庄稼,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往前走。
这样一个接一个,相许传递着走过麦田,没有一个糟蹋麦田的。
然而,当曹操也要过麦田的时候,忽然麦田里扑棱出一个鸟儿,惊了曹操的马,直接蹿入麦田,踏坏了一片麦田。
曹操见此立刻叫来主簿议罪,主簿那个头大,这个事情原本是很好定罪的,按照那个毁坏量来说,直接就是死罪。
然而当犯罪的人变成了制定这条律法的人,变成了老大,事情就没法直接施行。所以主簿拿出《春秋》之义来,表示“罚不加于尊”。
但曹操认为这样不行,就说:
“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
曹操觉得一军主帅不能带头违法,但他又不能自杀,所以还是要受到处罚,于是他决定割发以代。
很多人可能觉得割发算什么处罚,但古代讲究的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所以割发在那个时代是很严重的一件事,众人见曹操割发,都震惊了,也正因为如此,从此以后,凡是曹操下达的命令,就没有人敢违背。
第三个小故事:借首平叛
有一年,曹操在外征战的时候发现军粮不多了,就私下里询问主管粮草的一个官员该怎么办。
这个官员也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就对曹操说:“可以小斛以足之。”
这可以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该官员以为曹操会批评他,没想到曹操很爽快的说了一个字:“善”。
然后该官员就用小斛分发军粮,这件事其实是瞒不住的,很快大家就都发现了,然后军中怨声载道,埋怨曹操欺骗了大家。
曹操知道后再次私下里将该官员召来说:“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
说完也不等官员为自己辩解就直接斩杀了他,然后将他的首级悬挂在高杆上,并贴出告示:
“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
就这样,曹操借用一个人的人头轻松解决了军粮短缺造成的众怨。
第四个小故事:杖杀宠姬
曹操有一个宠姬,经常陪着曹操午睡,有一天,曹操想到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而自己又实在头疼,需要休息,刚躺下就对身边的宠姬说:“须臾觉我。”
翻译过来就是:“一会记得叫醒我。”
宠姬答应下来,曹操就安心的睡下了。或许是实在太累了,也可能曹操实在缺觉,总之这一次曹操睡得很香。
看到这样的曹操,宠姬竟不忍心叫醒他,只想让他再睡一会儿,所以就放任曹操继续睡。
其实因为挂念着公务,曹操虽然睡得很香,但也没睡多久就醒了,醒了才知道宠姬没有按照他要求的叫醒他。
曹操一气之下直接杖杀了这名宠姬。
一直以来,曹操都有一个好色的名声,他也的确好色,府中妻妾有名号的就达15位。
而且曹操并不介意纳寡妇为妾,已知的曹操纳过的寡妇就有三位:秦宜禄的前妻杜夫人、何进的儿媳尹夫人和张济的遗孀。
只要貌美,只要让曹操看上了,似乎都能被他纳进府,当然这其中纳张济的遗孀让张绣怀恨在心,后来导致了张绣的反,让曹操兵败宛城,还让曹昂、典韦战死。
应该说这是曹操因为美色而误事的一个典型事例,当然,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个事例,因为在很多时候,曹操都不会让美色误事。
至于杖杀宠姬这件事,实际上就是曹操是把这个宠姬当自己的奴仆了,一旦犯错,曹操就毫不姑息,直接杖杀。
宠姬让曹操多睡一会,本是出于好心,是她心疼曹操的表现,但在曹操看来,这就是不执行他的命令,没有按照他说的做,不管是什么理由,那就只有接受惩罚。
而且既然曹操提前叮嘱了,就说明他是真的有事情要做,而且还是很重要的事情,结果就因为宠姬的一时不听话给延误了,这是曹操不能忍的。
当然,这四个小故事都出自《曹瞒传》,是不是事实,我们不得而知,姑且当故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