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大快人心......

央视新闻消息,2025年1月8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受贿案,对被告人张秀隆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秀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19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秀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秀隆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5头条留言活动继续进行

1、活动不定期选取头条文章

2、我们将在当天头条内容下方的评论区,随机选取10位用户发放奖励

3、中奖用户可获得10万桂林字牌金币

4、参与活动的头条文章会在发文当天,通过每日桂林小官在每日桂林微信粉丝群和朋友圈进行公布

无需多言,这个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微信同号

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支持我们

就请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