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其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其宏利用担任宁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顾问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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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其宏 资料图

曾任宁夏银行行长

公开简历显示,赵其宏,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市长助理、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银行副行长、宁夏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此后出任宁夏国投集团高级顾问。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6月30日消息,赵其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其宏作出逮捕决定。

宁夏国投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于2016年11月组建设立的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是自治区区属企业中金融牌照最多、金融业态最丰富,唯一以金融服务业为主业的大型国企。宁夏国投现拥有全资企业7家,控股企业3家。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