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时风

刚有以消费券代替工资的新闻披露,又有以体检卡充当工资的丑闻曝光。如此奇葩之事频出,还真有不少单位把劳动法不当回事啊。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山东省立医院(集团)鲁东医院发生以体检卡抵扣员工工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医院以两种体检套餐卡替代员工部分工资,并要求员工自行销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劳动法的公然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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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然而,鲁东医院却将体检卡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给员工,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剥夺了员工选择工资形式的权利,是对其劳动成果的不尊重。

此外,医院还要求员工自行销售体检卡,这无疑是对员工的进一步盘剥。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额外的销售任务,而这一切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不仅加重了员工的负担,更损害了其经济利益和职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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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擅自将员工工资与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绑定,不仅涉嫌违法,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这种行为若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惩处,将助长不法企业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报道,以体检卡、消费券代替工资事件发生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已派执法人员到场调查。

工资是劳动者的价值和尊严。临近春节,开心领工资,体面过大年,是每个人最朴素的愿望。对于那些“花式”发工资代替法定货币的行为,相关部门一定要严厉打击,彻底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文章最后,附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

世间奇葩事,卡券抵工资。

弱者吞其声,强者捏柿子。

罔顾劳动法,肆意妄为之。

歪风当严杀,红线岂能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