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批准加利福尼亚州两项豁免,授权该州执行超过联邦法规的车辆排放标准,包括到2035年逐步淘汰新型汽油动力汽车的销售。这项决定标志着加州环保雄心的重大胜利,但前景却充满不确定性。即将就职的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曾多次承诺要撤销此类豁免,这增加了政策逆转的可能性,可能会重塑监管格局。

该豁免是由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出的,该委员会是负责减少空气污染的州政府机构,旨在实施两项法规:针对轻型车辆的《高级清洁汽车 II》(ACC II)和针对重型高速公路和越野车辆及发动机的“综合”法规。综合法规旨在将重型车辆氮氧化物 (NOx) 排放量削减90%,这是减少雾霾污染物的关键一步。CARB估计,该举措将为公众健康带来益处,因疾病减少而节省23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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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加州机动车排放标准“豁免”?

标准豁免的法律基础可以追溯到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案》,该法案赋予加州特殊权力,根据该州独特的空气质量挑战制定自己的车辆排放标准。但是,该州必须获得环保署EPA的批准才能实施超过联邦标准的排放规则。其他州可能会采用加州的排放政策,目前已有十多个州这样做了,并且越来越倾向于零排放目标。

根据《清洁空气法》,美国各州明确禁止采用或执行新机动车和发动机的排放标准。但是,加州享有法定豁免:根据第209条,如果满足某些法定条件,EPA有权向加州颁发优先豁免权,以制定和执行自己的新机动车和发动机排放标准,这些标准至少与联邦标准一样严格。

因此,引出上文中此次EPA对加州授予两项豁免,授权该州执行超过联邦法规的车辆排放标准。这些规则对受监管行业具有重大的合规影响和成本,因此在加州销售的车辆均是满足世界上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美国联邦EPA与加州CARB的博弈

此项关于重型商用车低氮氧化合物排放标准的豁免时间点选择颇具微妙含义,拜登总统任期最后几周做出的决定引发了有关加州未来车辆法规的争论。当选总统特朗普誓言要撤销美国环保署EPA授予加州的增加电动汽车数量并实施更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的申请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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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一直激进的鼓励零排放车辆的推广使用,规定要求2026车型年35%的车辆为零排放车型,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68%。州政府表示,这项规定对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减少雾霾污染物至关重要。

正如加州州长钮森所说,“清洁汽车将会继续存在。像当选总统特朗普这样的反对者更愿意站在石油行业一边,而不是消费者和美国汽车制造商一边,但加州将继续培育市场创新。”纽森上个月还表示,如果特朗普取消7500美元的联邦电动汽车税收抵免,他将提议制定新版本的州清洁汽车退税计划。

美国汽车创新联盟预测特朗普将于2025年撤销豁免,认为加州的汽车规则将抑制经济活动、增加成本并限制汽车选择。

在特朗普第一任政府期间,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努力改变移动源排放规则,特别是用不会逐年加严的规则取代奥巴马政府日益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度。预计在当选总统特朗普的第二任期内,他的政府可能会再次采取行动,降低上一届政府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法规的严格程度。

如果此次豁免和授权请求未能在拜登总统的任期内最终确定,特朗普的环保署很可能会拒绝这些请求。根据特朗普第一届政府期间环保署的做法,当选总统特朗普的环保署很可能会撤销授予加州的现有豁免。加州能否在特朗普第二届政府期间根据新请求从环保署获得豁免或授权也值得怀疑。

政治不确定性带来的追溯执行和执法困境

根据当选总统特朗普上一届任期内的行动,预计特朗普第二届政府将迅速采取行动,废除和取代有关移动源排放的联邦法规,并寻求限制加州监管此类排放的权力。这将对现有联邦和加州法规进行修改,会对行业的预期影响以及行业潜在的合规和执法等产生较大影响。

特朗普政府很可能是拒绝加州提出的授权制定和执行自己的移动源排放法规的请求,并撤销现有的允许加州颁布移动源温室气体(GHG)标准的优先豁免权。如果这些豁免后来得到恢复,制造商可能会面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的追溯执行,该委员会最近在其他场合表示,它将在收到优先豁免或授权后,寻求将其法规执行回至州法律生效日期。

从执法角度来看,即使下一届特朗普政府重新采取以州为先的执法政策,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仍将保持移动源执法的主导地位。如果EPA降低温室气体执法的优先级,执法案件的平衡可能会转向标准污染物案件,例如与氮氧化物或颗粒物排放相关的执法。

在特朗普第二届政府执政期间,CARB 可能会再次威胁追溯执行从法规成为加州法律到获得环境保护署豁免或授权期间的法规。这将给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带来巨大的监管不确定性(和正当程序问题),因为特朗普的环境保护署可能会推迟或拒绝加州的豁免和授权请求。

此外,如果现有的豁免被撤销,然后在下一届政府中恢复,制造商可能再次面临这样的情况:联邦法规在技术上是唯一的法律,但加州声称撤销豁免是不恰当的,其法规仍然有效,并且可以在恢复后追溯执行。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可能悬在业界头上,直到美国最高法院或下一届民主党政府就加州的权力问题做出裁决。

对比中国实施超前机动车排放法规

加州的排放政策和技术具有全球领先性,以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动技术研发进步与零排放化转型,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其只是州法案,因此并无法直接推动全美范围内的排放政策变革。各州可以选择是否遵循加州的排放标准,这也导致了美国全国范围内的排放政策仍存在一定的不一致性。

对比国内北京及其他省市在机动车排放治理方面也有相似的趋势,特别是在近些年,随着空气质量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地方政府纷纷采取了超前的排放控制措施。例如,北京在排放标准上多次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相当于欧盟的Euro 6标准),并且对高排放车辆采取了限制措施。此外,北京还推出了限行政策,并大力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

在中国整体推行的是强有力的统一标准法规,但也存在地方性差异,尽管一些地方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排放政策较为严格,但其他地区的实施力度相对较弱。中国仍然面临地区之间在排放控制和治理方面的不平衡问题。中国的排放政策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全国一盘棋的治理模式,中国政府能够通过统一的政策框架协调各省市的排放治理工作,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环保法规的落地。中国政府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的决心和高度的政策协调性,中国的机动车排放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更具执行力,这种协调性在加州的模式中并未实现。

综合来看,中国目前的机动车排放政策法规在执行力和全国性治理上具有明显优势,而加州的政策则在技术创新和全球示范作用方面更为突出。两者的优点可以互为补充,中国可以在借鉴加州经验的同时,利用自身的政策优势推动更为有效的全国性机动车排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