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烟草专卖局
阳泉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草违法犯罪活动,阳泉市烟草专卖局、阳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生产、运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
(二)生产、运输、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电子烟、烟丝、烟叶、片烟、烟梗。
(三)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真品烟草制品、电子烟。
(四)利用物流、快递渠道贩销假烟、走私烟、雪茄烟、电子烟。
(五)利用互联网平台、自助售卖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六)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
(七)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电子烟零售业务。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查获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加热卷烟,根据查获数量奖励,按照货值金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600元/万支。
*假冒伪劣、走私的雪茄烟、消费类烟丝、电子烟生产、运输及物流寄递环节查获的按照货值金额的8%奖励,其他环节查获的按照货值金额的5%奖励。
*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卷烟、雪茄烟、消费类烟丝、电子烟,无证运输环节查获的按照500元/万支或货值金额的6%奖励,其他环节查获的按照400元/万支或货值金额的5%奖励,但不高于罚没金额。
*烟丝按照3000元/吨奖励。
*烟叶、片烟按照1500元/吨奖励。
*烟梗、梗片、烟草薄片按照360元/吨奖励。
*电子烟烟用烟碱、雾化物,电子烟半成品按照货值金额的5%奖励。
*空烟管等制假辅料按照300元/万支奖励。
*卷烟机、包装机等烟草专用机械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实际查获机型,按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举报利用互联网或自媒体社交平台销售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和非法流通真品卷烟线索,根据行政处罚或公安机关逮捕人数,每人给予500-5000元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举报实际情况,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一)烟草专卖稽查部门举报电话
山西省阳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举报电话:0353-6656057、18003530773
平定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6619902
盂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6623506
(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53-110
城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2598420
矿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4063215
郊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5050110
开发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2299110
西城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5600581
平定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6075018
盂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举报电话:0353-8185110
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各级公安机关、烟草专卖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