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最低供热温度为18℃,迄今为止该标准已经执行12年之多,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温度对于年老体弱者和抵抗力差的儿童来说有些偏低。本次会议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建议,我市应从实现“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转变,将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提高到20℃。
室温23℃为最佳供暖达标温度应提高
政协委员张志明指出,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气温变化等特殊原因,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调整供热用热期。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间不得低于十六摄氏度。”后续的历次条例修正都延续了这一说法。这一规定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生活需求。
作为我国北方省份城市,供暖温度的高低是衡量冬季“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之一。我市的供热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管理水平在全省居于前列,用户的平均室温基本能达到20℃,但在调研中也发现,群众普遍反映冬季集中供热最低温度18℃的标准过低,个别供热企业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还是以接近最低供热温度为标准进行供热。“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大,居住面积扩大,居民室内温度为18℃,这个温度青壮年尚可接受,对于年老体弱者和抵抗力差的儿童来说有些偏低,对于有病人的家庭来说更显温度不够。据医学专家认为,18至25℃比较适合人的居住,而23℃为最佳。”张志明认为。
张志明表示,2018年辽宁盘锦市、2021年黑龙江省、2022年宁夏银川市修改城市供热条例或相关政策,将居民室内最低温度由18℃提高到20℃。他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参考相关省份、城市做法,将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提高两度,达到20℃,实现“达标供热”向“舒适性供热”转变。
寻求灵活合理用暖收费方式发展绿色供暖和电采暖模式
“今年冬天是‘暖冬’,但自供暖以来,中山区新华社区周边老小区,西岗区站北新居E居等地室温严重偏低,供热严重不达标,温度最低时只有13℃,居民在室内白天穿外套,晚上睡电褥子、开空调。”政协委员王政畅在《关于完善本市供热工作机制的提案》中建议,打破统一收费标准,寻求灵活合理用暖收费方式,发展绿色供暖和电采暖模式。
王政畅在提案中指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由于设施运行年代长,技术落后,一些供热管网已出现严重老化,小区热源回水温度严重不达标,跑冒滴漏时有发生,供暖漏点多,导致小区供暖时冷时热,有时连续几天室内都是冰凉的。另外,现有供暖企业中,部分公司规模较小、供热能力有限,供暖企业存在不能及时对锅炉设备以及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影响供热效果的现象。个别供暖企业则以温度达标或者设备维修为由停止供暖或低温供暖等,对于百姓投诉更多是从外界找原因,没有实际行动和解决办法。
他建议政府需要继续完善供暖条例,出台相关规划、监管政策,提升供热企业服务质量。同时,政府可制定出台供热管网维修资金补贴政策,将老旧小区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同时二次管网和居民家中的设施也要同步改造,“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问题。”王政畅也认为,大连以18℃作为达标温度不太合理,建议供暖企业应适当提高达标温度。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