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来源:国新网
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 (欧阳易佳)1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研究起草了《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胡卫列介绍,在起草《意见》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痛点问题,切实把这些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作为起草《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法治理念。强调依法检查,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必须于法有据,确保行政检查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综合施策,既对行政检查全流程作出系统性、闭环性的制度安排,又注重《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一致,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四是坚持科学合理。从实际出发,强调该检查的必须检查到位,不该检查的坚决不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一是更加聚焦突出问题。《意见》规定的10项措施都是直奔着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方面的突出问题去的。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问题,《意见》要求合理确定检查方式,能通过非现场方式实施的不得入企检查,能合并的要合并,能联合的要联合,同时,还限定了年度检查频次的上限。针对困扰企业的检查标准不透明、不一致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对不同部门检查标准存在冲突的,要主动进行协调,避免因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针对社会诟病的运动式检查问题,《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精准性,特别是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求有关部门联合拟订检查计划。针对违规异地行政检查问题,强调涉企行政检查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要求明确相关规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
二是更加注重全面有效。《意见》强调对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在检查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主体可以检查,哪些主体不能检查,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在检查事项方面,进一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对现有检查事项进行清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在检查程序方面,进一步细化检查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杜绝随意检查。在检查行为方面,进一步明确提出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责任。《意见》着眼于推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地见效,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规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对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公布检查标准等规定了具体的完成时限。强化数字赋能,要求加快建成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全面、统一、及时归集检查信息,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进行快速预警,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执法监督,要求执法监督机关要通过责令改正、公开约谈、直接督办、通报曝光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违规行政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必须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检查主体、事项、依据、标准、计划、频次等信息,便于全社会对行政检查活动进行监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胡卫列表示,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落实、见成效,要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整治行政检查突出问题的决心,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和干事创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