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8日电,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中医管理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发布《上海市深化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允许在上海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鼓励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区等扩大开放试点区域、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域和外籍人士集中居住的中心城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原则上,单个特殊功能区和外籍人士集聚区内设置不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