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经济参考报》1月8日刊发记者汪子旭采写的文章《重磅文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五统一”“一破除”成着力点》。文章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加强轨道、公路交通运营管理和服务互联互通;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规定动作”“底线红线”“自选动作”,进一步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记者获悉,下一步,围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等,相关部门将推动系列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相关部门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等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例如,推动统一的电力市场建设、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等。
“随着一揽子关系长远的基础制度和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实施,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一批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说,此次制定出台《指引》,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据介绍,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指引》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引》对各地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共同要求,合力解决制约经济循环的难点卡点,同时也强调了“红线”,展现了持续清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不当干预行为的决心,营造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环境。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有利于保持全国市场的统一性。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围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等,相关部门将推动系列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其中,围绕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将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修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围绕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将进一步破除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一批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推动各种运输方式规则标准统一协同,加强设施衔接、信息共享、标准协同、安检互认。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已超90%,全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完成1063万标箱,同比增长15%左右。”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说,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加快完善多式联运相关制度和标准,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
“流通作为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扮演着组织生产与促进消费的双重角色。加快建设现代流通网络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的一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硬短板’以及制度规则‘软短板’,从而破除妨碍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各类壁垒,促进要素资源流动更加高效、商品产销衔接更为顺畅,进一步加速释放投资与消费潜力。”郭丽岩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