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绍兴人才码”认定对象

符合《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E类称号,原则上在绍缴纳社保或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人才(其中引进的E类人才,应在绍缴纳社保)。

详见:“绍兴人才码”—“高层次人才认定”—《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二、高层次人才“绍兴人才码”申领及认定步骤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进入“绍兴人才码”——选择“高层次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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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认定页面后,查看《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找到对应的人才称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获得人才称号名称”一栏,支持模糊搜索,再选择相应的称号。如,输入“正高级”,下方会出现下拉框(请向上滑动页面),选择匹配的称号进行申报,点击“确认”(注:卫健、教育系统正高级人才请选择相应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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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材料附件中,上传与您选择的人才称号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例如学历学位证书、正高级职称证书、相关课题等。点击《承诺书》,勾选同意后,确认提交,您的办件会流转至相应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依次经区、县(市)委人才办初审(市本级人才无该步骤)、市级主管部门复审、市委人才办终审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码。

Q&A

Q1在哪里查看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审核进度?

已有F码的,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进入“绍兴人才码”—首页“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审核进度。

Q2我的办件显示审核不通过,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该怎么做?

重新提交新的申请,并补充完整的佐证材料。如申请E类人才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请提供副高级职称证书和相应课题材料。

Q3我较早时获得了“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等人才称号,发现当前高层次人才目录中已无该称号,是否可申请认定?

可以。可选择与该称号相对应的人才层次(如原先为“高级人才E类”,现仍选择该层次)中“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

对于称号、认定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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