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烟台市四十里湾、龙口岸段两个海湾成功上榜,这也是继2023年度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后,烟台再获美丽海湾殊荣。

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是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海湾环境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实现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举措。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按照国家、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和布局思路,推进全市美丽海湾建设走深走实。“抓示范、带全域”,推进美丽海湾扩面增长。根据全国、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工作的目标安排,我市制定了《烟台市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细化全市美丽海湾建设时序安排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推进八角湾、庙岛诸湾、四十里湾、龙口岸段美丽海湾建设的基础上,“十五五”期间,将蓬莱湾区、海阳岸段、芝罘湾和牟平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十六五”期间,将莱州湾、丁字湾基本建成美丽海湾,梯次有序实现美丽海湾全覆盖。“亮底色、增颜值”,推进海洋环境综合治理。部门联动、协同共治,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08%。强化陆源污染治理,统筹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

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对全市5000多个入海排污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复制推广。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实施各类岸线岸滩整治修复项目11个,修复岸线32.6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7.15%。连续6年举办海洋放鱼节公益活动,增殖放流鱼虾蟹贝参等苗种65亿单位,人工鱼礁规模突破350万空方。“打基础、谋长效”,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我市先后出台了《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烟台市湾长制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湾长制,设置6个市级海湾湾长以及各基层湾长、网格员,生态环境、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城管等涉海部门配合联动,2021年以来,全市市县乡三级500余名湾长及网格员累计巡湾49万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1300余个,有力地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重大节点,搭建面向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交流平台,广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倡导人海和谐理念,让保护美丽海洋、共享碧海蓝天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