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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朝鲜战争爆发后,实施干预的是以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这似乎已是定论。例如百度词条下是这样表述的:“联合国军(United Nations Command)是朝鲜内战爆发后,1950年7月7日美国操纵联合国安理会通过非法决议,……借联合国名义纠集15个国家出兵朝鲜干涉朝鲜内战的军队。”历史上真的有“联合国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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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即“联合国军”名称的由来,本人专门查阅了安理会1950年7月7日通过的第84号决议,以及此前此后有关朝鲜问题的各项决议。发现在所有涉朝决议中,并没有授权组建或命名“联合国军”一说。第84号决议是建议并欢迎各会员国给予“大韩民国迅速与有力支持,以协助其抵御武装攻击,从而恢复该区內国际和平与安全”。其中涉及军事干预的第3、4、5点是这样表述的:

3、建议所有遵照上述安理会决议提供军队及其他援助之会员国,将此项部队及其他援助置于美国主持之联合司令部(unified command)指挥之下;

4、请美国指派此项部队之司令;

5、授权联合司令部酌情于对北朝鲜军队作战时,将联合国旗帜与各参战国旗帜同时使用。

这项我们认为是美国“操纵的、非法的”决议,是怎么出台的?杜鲁门在回忆录中说:我“批准了由国务院和国防部联合草拟的一项建议,建议在联合国通过一个决议案:在朝鲜成立一个统一的司令部,并由我们(即美国)推荐一个总司令;同时授权在朝鲜使用联合国的蓝旗帜。7月7日,安理会通过了这项决议案。第二天,我提请任命麦克阿瑟将军担任联合国军总司令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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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杜鲁门的上述回忆可以看出:其一,第84号决议是由美国起草并提交的;其二,杜鲁门在提名麦克阿瑟时,把决议中的联合司令部司令,悄然换成了“联合国军总司令”。此外,此项决议之下还有注明:三理事国(埃及、印度、南斯拉夫)弃权,一理事国(苏联)缺席。其中苏联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拥有否决权。也就是说,苏联以缺席安理会会议的方式,放弃了对此项决议的否决权。

旁白一下:当时冷战已经开始,两大阵营尖锐对立。朝鲜战争一爆发,作为西方阵营的老大,美国立即在政治、军事、外交上采取全方位行动,包括发表政策声明、下令远东美军参战、提议召开安理会紧急会议等。而东方阵营的老大,苏联却以缺席安理会会议的方式,为美国提交的上述决议顺便通过开绿灯。在朝鲜战争问题上,我们一直说美国“操纵”安理会通过各项决议。但如果苏联参加会议,美国即便想操纵,能操纵得了吗?

被杜鲁门提名为联合司令部第一任司令的麦克阿瑟,在回忆录中是这样说的:7月7日,联合国安理会“命令成立一个统一的朝鲜指挥部。美国被指定为联合国的执行机构,并奉命委任全面负责的司令官。第二天,杜鲁门总统提名我为总司令,同时李承晚总统表示他的政府同意这个任命”。这里,麦克阿瑟用词谨慎,没有明说他担任的是“联合国军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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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麦克阿瑟为什么要特地提到李承晚政府“同意这个任命”?因为韩国当时不是联合国会员国,不受安理会决议约束。所以,只有得到韩国政府同意,联合司令部才有权指挥韩国军队。这样,联合司令部指挥的,是17个国家军队组成的联军,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加拿大、法国、菲律宾、土耳其、泰国、南非、希腊、比利时、卢森堡、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这16国援军,外加韩国军队。

上述安理会第84号决议很明确:建议并欢迎各会员国给予韩国“迅速与有力支持”,并将派出的援韩军队置于美国主导的联合司令部指挥之下。注意:安理会的措辞是建议,不是命令。严格地说,介入朝鲜战争的多国部队(其中美军兵力超90%),应当叫援韩联军,才符合第84号决议的真正意图。由此,美国指派的“此项部队之司令”,应当是这支联军或多国部队的联合司令部司令。

由此应该清楚了:联合国部分会员国根据安理会的建议,自愿派出(实际上是美国动员并召集的)军队介入朝鲜战争,支援韩国抵抗北朝鲜。为了统一指挥这支联军,安理会建议各国派出的军队置于美国主导的联合司令部(即美军远东司令部)的统一指挥之下,根本没有授权组建“联合国军”,也没有将这支多国军队命名为“联合国军”,只是授权联合司令部酌情使用联合国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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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杜鲁门政府移花接木,把援韩多国部队或联军称之为“联合国军”,并提名麦克阿瑟担任“联合国军总司令”。在安理会建议之下,各会员国自愿派出的援韩联军,与“联合国军”这个名称的差别有多大?各位一想可知。事实上,这支介入朝鲜战争的联军,还真的就不是“联合国军”,因为其自始至终都不在联合国或安理会的控制之下。虽然第84号决议要求“美国将联合司令部所采行动斟酌向安理会具报”,但整个战争期间的所有计划或行动,美国从未向安理会报告过。

也就是说,联军的一切行动都是在美国的指挥和控制之下。把援韩联军偷换成“联合国军”的意图,无疑是为了抢占道德制高点。军事科学院在《抗美援朝战争史》一书中的以下表述,应该比较到位:“至此(指第84号决议出台),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非法决议,最终完成了盗用联合国名义为自身侵略行动服务的目的。侵朝美军及其仆从国军队,随即被冠上了‘联合国军’的名称。”所以,《抗美援朝战争史》全书对“联合国军”一词都加引号。

称这支联军为“联合国军”,可以说是美国自封的,或者说“盗用”的。可能是缘于美国人一开始的自封,加上16国军队是在联合国安理会建议之下派出的,后来似乎习惯上把介入朝鲜战争的各国联军叫“联合国军”,虽然联合国从来没有正式命名过。此外,细读当年联大和安理会关于朝鲜问题的诸多决议,发现其中有不少矛盾之处。从某种意义上,称“美国操纵”似乎并不为过:首先,朝鲜战争爆发后,安理会历次涉朝问题会议都是应美国要求召开的,决议也都是美国起草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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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朝鲜战争属于内战性质。联合国当时仍在处理朝鲜的独立与统一问题,联大1949年第293号决议就认为“朝鲜之统一尚未告成”,且“大韩民国政府实为朝鲜唯一之政府”。朝鲜战争当天(1950年6月25日)安理会第82号决议也有类似说法。这实际上是不承认北朝鲜政府。如此,朝鲜战争就属于“北朝鲜推翻政府”的内战性质。从安理会决议到杜鲁门声明,对于战争爆发的表述,都是“北朝鲜军队对大韩民国施行武裝攻击”,用的“攻击”而不是“侵略”。

那么,一个尚未统一的非会员国爆发内战,在美国的要求之下,联合国立即就实施干预。这说明什么问题?类似“联合国军”一词,在联大决议中也出现过,最早是1950年10月7日关于朝鲜独立问题的第376号决议,其中的表述是“联合国军队(United nations ferces),除达成上述两项目标(朝鲜全境达于稳定状态、成立統一独立之民主政府)所必须者外,不应留驻朝鲜境内任何地区”。一来,这只是一种表述,并非命名;二来,此时离安理会7月7日决议干预的时间,已经过去3个月了。

综上所述,朝鲜战争爆发后,联合国在美国的要求下立即实施干预。但安理会没有任何决议授权组建或正式命名过“联合国军”。可以说,“联合国军”这个名称,是美国政府偷换概念的产物,后来则成为习惯上的称呼。所以严格地说,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志愿军的作战对手,是以美军为首的援韩联军加韩军,并不是什么“联合国军”。

主要参考文献:

联合国安理会1950年关于朝鲜问题的各项决议

《抗美援朝战争史》,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编

《杜鲁门回忆录》,杜鲁门著

《麦克阿瑟回忆录》,麦克阿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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