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聊聊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排除问题,如果警察或者检察官用了非法手段拿到了证据,我们怎么能让这些证据不算数呢?这事儿听起来挺复杂的,但其实没那么难懂。下面,咱们一步步来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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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什么是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就是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非法证据包括:

1. 通过严刑拷打、恐吓、利诱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收集的证据;

2. 收集物证、书证没有遵循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简单来说,就是那些通过逼供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方式拿到的证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是不会将其作为定案依据,需要依法排除掉。

怎么让非法证据无效?

首先,如果你或者你的律师发现有些证据是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得来的,比如警察没搜查令就搜你家,或者使用暴力或威胁逼你说出一些话,这些一般都是非法的;

接着,如果你发现了这些非法证据,就要赶紧告诉检察院或法院,要求不让这些证据算数。这个申请得写得清楚,说明为什么这些证据不合法;

除此之外,还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些证据是非法得来的。比如,可以提供录像证明警察没搜查令就搜查了;

再着,法院对你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法院会看你的申请,可能会开庭前会议,让双方说说自己的看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

最后,法院会决定这些证据能不能用。如果法院也觉得这些证据不合法,这些证据就不能使用在认定犯罪事实上了。

非法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别拖拉,赶紧行动:一旦发现了警察或者检察官用了些不合法的手段拿到证据,就得立刻行动起来。不管是在警察调查阶段、检察院审查阶段,还是到了法院审判的时候,你都可以提出这些证据是非法的。

申请书要写清楚:如果你想告诉法院这些证据不合法,就得写个申请书。这个申请书得写得清清楚楚,比如警察是怎么没搜查令就搜查的,或者他们是怎么逼你说的。

申请驳回怎么办: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及辩护人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记录在案,为二审上诉做准备。

法律解读

在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如果他们发现有证据是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那么这些证据就不能用来起诉被告人。如果检察院觉得公安机关的证据收集有问题,他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收集证据,或者检察院自己收集。
当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律师在开庭前或者庭审过程中指出,被告人的口供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法庭就需要先暂停一下,先对这件事进行调查。这时候,检察院得拿出证据来,比如讯问时的记录、当时的录音或者录像,或者其他能证明讯问过程是合法的证据。
如果被告人或他们的律师想要申请排除证据,就得提供具体的线索或者材料。“线索”就是能明确指出谁、什么时候、在哪里、怎么非法取证的信息。“材料”就是那些能证明取证过程不合法的东西,比如照片、文件、视频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