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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海外人才在普陀创业发展,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规定,特发布普陀区2025年度海外人才专项申报指南,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人在海外取得学位且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

2.创办企业应当在普陀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本区发展导向,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

3.创办企业的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本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品化开发潜力大,或拥有自主创新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5.已经入选国家、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扶持方式

综合评审结果、企业综合能力及成长性等,分成A、B两类进行扶持。A类扶持20万元/项,B类扶持10万元/项。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2.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持股证明;

(6)企业资质、项目开展情况、荣誉等;

(7)其他说明材料。

装订要求:完整材料(申请书在前,附件在后,A4双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

3.受理地点

申报企业应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刻盘)递送至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同普路602号3号楼4楼A406),联系人:后老师,电话:32798008。

四、评审方式

区人才工作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受理审核,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进行扶持。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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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赵菊玲 题图来源:东方IC

栏目编辑:解敏

来源:作者:上海普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