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阎良区城管执法局通报3起露天焚烧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武屯街办西相村一村民露天焚烧枯草案

2024年12月4日,市级烟火系统反馈武屯街办辖区西相村任冯组存在露天焚烧现象,造成大气污染。经街道综网中心现场核查,系西相村任冯组村民王某露天焚烧枯草。区城管执法大队武屯中队依法对王 某露天焚烧枯草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

案例二:武屯街办御宝村一村民露天焚烧枯草案

2024年12月19日,市级烟火系统反馈武屯街办辖区御宝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造成大气污染。经街道综网中心现场核查,系御宝村贺王组村民杨某露天焚烧秸秆。区城管执法大队武屯中队依法杨某露天焚烧秸秆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杨某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

案例三:武屯街办西相村一村民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4年12月23日,市级烟火系统反馈武屯街办辖区西相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造成大气污染。经街道综网中心现场核实,系西相村任冯组村民宋某露天焚烧枯草。区城管执法大队武屯中队依法对宋某露天焚烧秸秆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宋某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

来源:西安阎良城管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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