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州新规和超新规楼盘增加,现在的新房阳台面积是越做越大。
为了拓展使用空间,很多业主都会选择封阳台。
如果你也正有此意,我劝你先打住这个想法,看完今天这篇文章再确定施工方案!
01
封阳台成违建?真的!
近几年来,各区官网上陆续出现了一批“强制拆除公告”。可里面的“违建”却不是什么顶楼搭建,而是非常常见的封窗和封阳台!
先看公告数量比较多的黄埔,最近十多张“牛肉干”全部来自卓越招商臻珑府。
公告内容大致如下:
“业主需要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阳台上搭建的封闭铝合金玻璃结构。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街道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根据公告透露信息,阳台面积基本在9~10平方米之间,对应户型应该是78㎡三房和89㎡三房户型。
而此前这两个户型的样板间,都做了类似封阳台的展示。整个小区同户型封阳台的单位,也不少。
那为什么这些单位会被通报,勒令拆除呢?
有同一小区的业主表示,封阳台本身没有问题,但这些邻居却把原本的护栏拆掉了,物业上门劝阻也没有效果。
估计是考虑到安全性,加之业主没有通过物业向相关部门报备,最终才被判为违建。
除了臻珑府,黄埔的天健天玺、中冶逸璟台、万科城市之光、番禺的亚运城天骄也有业主在此前被通报,要求在限期内恢复阳台原样。
由此可见,相关事件并非个例。
02
阳台能不能封?怎么封?
阳台到底能不能封,是目前行业一个“灰色地带”。
简单来说,如果没人举报,大概率可以的。
如果有人投诉,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签订的购房/服务协议,有没有关于封闭阳台方面的契约内容。
其次要看相关法律法规,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业主封阳台的前提是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采光、通风、安全等等。
这里还有一个潜在问题——
封阳台必然涉及打破建筑原本外立面的统一协调,那么外立面颜值下降了,对楼栋二手价格造成的影响,算不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呢?
另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有要求: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除此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果业主在施工前,没有提前与物业沟通,向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别人一投诉,相关部门一查。
业主,是绝对理亏的。
所以阳台能不能封,怎么封,最好还是要向物业公司,或者街道办事处和住建部门咨询清楚。
只是,也有不少业主认为:
阳台属于业主产权面积,既然不是公区,为什么不能自己话事?
对于这些观点,不妨看看“广州政法”官微转载的一篇典型案例分析:
四川省成都市一业主封自家阳台成被告,一审业主败诉,法院判决其拆除封闭阳台;后业主上诉,二审业主胜诉,物业提请再审。
在经历两次审判后,2023年该案迎来终审判决,最终高院维持撤销二审判决,物业胜诉,业主需要拆除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根据“广州政法”官微这篇文章,法院判决物业胜诉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从契约严守角度,在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已明确约定:原则上不得封闭阳台,经全体业主表决,户数与面积达到法定条件(即须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封闭阳台、露台的,须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制订封闭方案并公示,高某猛认可相关约定并签字确认。
该业主未经小区业主表决擅自封闭阳台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以及自己作出的承诺,有违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是法院认为,阳台边界以内的使用空间属于业主所购房屋的专有部分,阳台边界以外的部分则是建筑物外立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具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属性。
小区楼栋外立面是否美观,一定程度将会影响房屋价值,因此封闭阳台的行为往往会对建筑物的整体美观甚至价值产生影响。
所以,这事看似是自己家的私事,实际上却是关乎小区所有业主的大事。
当然了,封阳台的责任不应该只落在业主身上,开发商和物业也有相应的职责,不能当甩手掌柜。
譬如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的说辞以及样板间的布置,都有各种“封阳台”的暗示。
这些信息,会不会造成错误的引导?
在签订购房和物业合同时,开发商和物业有没有讲解文件细则,对装修和封阳台规定做进一步介绍?
如果业主们有较强的封阳台意愿,物业是否可以提供统一的封阳台方案,保证楼栋外立面能保持统一,减少业主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纷争。
总而言之,阳台大是好事,封阳台也有是客观存在的需求,关键还是要有明确的规定、正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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