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景气,王某和赵某这对曾经的生意搭子,因为合伙纠纷不得不对薄公堂。达川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需向王某支付合作款、违约金,加上案件受理费,共计30375元,心有不满的赵某却主打一个“有钱也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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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胜诉人王某无奈再次找到法院,希望让法院执行继续伸张正义。针对被执行人赵某躲猫猫式的逃避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开启查人找物模式:总对总线上查控,限制高消费,委托其户籍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财产线索联合调查。通过一番查找,在成功冻结扣划赵某银行账户内10000余元存款并交付王某后,确实未发现赵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面对被执行人赵某对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视而不见藐视法律的我行我素,执行法官依法作出对赵某拟司法拘留十五日的预拘留决定,这就像一记警钟,敲响在赵某心头。“生意不在,仁义在,好歹你们曾经也是最值得信任的伙伴,说不定以后你们还要一起面对困难,多个兄弟多条路嘛。”执行法官在电话里对被执行人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几轮沟通下来,法官刚柔并济的手段让赵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执行力度。他主动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剩余的义务,这场曾经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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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法院真诚提醒广大群众,经营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告诫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打消侥幸心理,重拾生产信心,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良好环境。
供稿:余金平
编辑:李怡漪
审核:刘 毅
签发: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