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能,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药品风险隐患防控,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可及。

  强化会商研判 防范风险排隐患

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会商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药品监管领域风险会商会议。对药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别是网络销售环节发现的违规销售药品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对各地正在办理的部分重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加强应急处置 练战结合促提升

定期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各方在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协同配合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监管执法 防控风险净源头

在药品经营监管环节,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冷链运输管理,严格审查经营资质、产品注册证、验收记录等,有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安全风险。2024年,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963家,排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1798条,约谈436家,处置不良反应报告9033份。

  深化社会共治 凝聚力量保安全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紧扣打造“药品安全在身边”宣传品牌,巩固、创新和提升品牌效应,发挥“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作用,让药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药品安全风险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举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促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