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完善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贯通协调衔接机制工作,落实法治中国、法治广西建设规划中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相关精神,近日,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柳州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柳州市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形成监督合力。
《机制》明确,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统筹推进、成果共享、组织保障六个方面的衔接配合内容,从制度建设层面确保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的规范有序衔接,助力构建法治建设共建共商共享工作格局。
《机制》强调,柳州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涉及的法治领域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加强联动协同,提升“法治督察+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机制》要求,双方应加强常态化沟通,通过专题会议、情况通报、简报信息等方式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同堂培训、实务交流等方式培养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确保各项协作工作有序开展。此外,《机制》还对衔接配合工作中隐瞒、截留或不按规定移交问题线索,泄露案件信息或干扰正常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机制》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贯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律监督工作“双提升”,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完善中国特色法治监督体系的有益探索。(嘉静)